发新话题
打印

F6 24区版规细则(正在实行,发帖前请阅读!!)

本主题由 romeobleu 于 2008-11-24 23:44 设置高亮
[quote:c64ec27bd4="princevip"]“你没有看懂”,不算人身攻击,是正当讨论。当然可以换成“我个人认为本集该处表达的意思是这样的...”或“我是这样看待这点的...”或“我不认同您在该处的观点/看法,我个人以为/认为...”[/quote]

“我不同意你的看法”跟“你没有看懂”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表达。即便一个人说对方“你没有看懂”的言下之意可能就是“我不同意你的看法”,但对方并没有了解你这个“言下之意”的义务——“你没有看懂”的言下之意也可能是“你笨”。
http://veronique.blogbus.com

TOP

所以说 这个度很难把握

只能希望大家说话的时候都稍微注意小心一下啦

TOP

Re: F6 24区版规细则 草拟中(开始试行...)

[quote:0a14aa304d="薇诺尼卡"][quote:0a14aa304d="jainlee"]No.2  禁止在24区内所有的帖子中进行人身攻击 谩骂
      (关于判定是否属于人身攻击的尺度 还有待商议)[/quote]

凡是不就事论事、脱离开讨论主题的言论,都应该算人身攻击。

举例:
A:情节有漏洞!
B:情节没有漏洞。
C:情节没漏洞,是你自己没看懂。
D:你sb啊你?

以上C、D都属于人身攻击。

个人意见。[/quote]

个人认同薇诺尼卡的意见
有些时候不一定是看没看懂,而是因为大家各自的知识水平等不同,认识的角度与观念不同,所以很难说谁就一定看懂/谁一定没看懂了——看出问题来讨论一下,也是繁荣论坛嘛!

TOP

哈哈,我来F6这么久,这样好玩的版规还是第一次见,有意思~~

那我有个问题? 要是斑竹违反了版规怎么办呢???

TOP

已经说了 版规还是草拟的 如果你有什么更好的意见 欢迎留下让大家参考
我也会及时做出修订

TOP

[quote:a9269dbcbd="novrain"]哈哈,我来F6这么久,这样好玩的版规还是第一次见,有意思~~

那我有个问题? 要是斑竹违反了版规怎么办呢???[/quote]

斑竹的言行最好由大家监督.
如果觉得斑竹违反版规的,发投票贴处理?呵呵

TOP

好象这规则定得不是很细.一般人都能做到的

TOP

To 东鞋西独:
对你的个人签名满感兴趣的.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.哈哈.The unbearable lightness of the life.

TOP

~

加上"论坛管理者除外"合适一点.

TOP

Re: F6 24区版规细则(正在实行,请阅读)

支持楼主! 8-)

TOP

发新话题